自媒体剪辑影视作品发到短视频平台,算侵权吗?
剪辑电影视频发在今日头条获得收益,算是侵权。
2018年9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搜狐视频(以下简称原告)诉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侵害著作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原告胜诉,被告构成帮助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告享有《屌丝男士》第一季至第四季网剧作品的著作权。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今日头条”及移动客户端中,向公众提供《屌丝男士》短视频的在线点播服务。
被告明知或应知网络服务对象利用其平台传播侵权短视频,却怠于采取必要措施、放任侵权行为发生,存在主观过错,侵害了原告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法院认为,被告的侵权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首先,原告针对被告网站平台存在侵权视频的情况,曾先后多次发函通知下线,相关通知定位清晰,但是侵权视频密集,且在被告每次删除后,侵权视频仍反复出现、屡删不绝。
2、其次,被告所主张的“结合算法、个性推荐”的做法也可证明其对涉案视频已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审查,应知晓用户上传涉案视频存在侵权行为。
3、再次,从技术能力角度而言,被告已开发版权保护平台,可识别相应视频与版权库“原片”是否高度相似,即被告有能力预防侵权,但其并未采取排查、删除侵权视频的合理措施。
4、最后,被告作为专业、大型的短视频运营网站,在影视作品权利人一次次发送侵权链接通知后依然无法真正消除侵权视频反复出现的问题,在侵权情形如此明显的情况下,应负有较高程度的注意义务。因此,法院判定被告实施了帮助侵权行为,侵害了原告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剪辑影视作品发到短视频平台,如今日头条,小心构成侵权行为!
扩展资料:
短视频侵权的现状解读:
短视频因具有时长短、制作周期短、传播速度快的特点,更能适应当今互联网时代碎片化表达与碎片时间观看的需求,从而赢得了市场的广泛青睐。短视频因此也被赋予了全新的生命,往往能为短视频运营网站平台带来较大的经济收益。
然而,对于影视作品权利人来说,短视频平台上未经许可而大量存在的、反复出现的直接切割的影视作品片段或者经二次加工的片段与集锦,则成为了影视剧作品权利人的维权难点及困境,也极大损害了影视作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长久以来,短视频平台一直以其作为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事先审查义务为由而享受“避风港”原则的保护。然而,上述案件一审判决的作出,则对短视频平台敲响了警钟,明确表明其在某些情况下应承担与其获益相当的注意义务。
这对于进一步规范短视频平台的管理、运营,以及加强对影视作品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都将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
参考资料:人民网--剪辑影视作品发到短视频平台,小心侵权!
想要在短视频平台上播电影,怎样播才不侵权?
现在市场上短视频的APP有很多,大家也都喜欢在空闲的时间刷短视频,但是千万不要沉迷于刷短视频,这样不仅浪费时间,而且也会让人变得越来越浮躁。在网络上看各种视频的的时候,不要全部相信视频里面所讲的内容,有的一些视频纯粹就是为了吸引流量、引起大家的关注而编的,可信度和真实度都较低。大家一定要做好网络信息的辨别,千万别被一些虚假的消息给误导了。在短视频平台上面播电影是可以的,可以把自己喜欢的电影片段在短视频和其他人一起分享。怎样播放才能不侵权?首先,要标出电影的名字,告诉大家这是哪一部影片或者该视频从哪一个电影中截取而来;其次,在短视频平台上播电影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应该是纯分享的;最后,在短视频平台上播电影,不能去恶意诋毁该作品,传播虚假的消息。
一、注明电影的全称
在短视频平台上播电影,要标出电影的名字,告诉大家这是哪一部影片或者该视频从哪一个电影中截取而来。要尊重电影的版权,如果没有注明电影的名字,最好不要在短视频平台上直接播放。
二、不能营利
在短视频平台上播电影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应该是纯分享的。如果以营利为目的播电影会侵犯电影的版权。电影的版权是很重要的,不能随便去侵犯一部作品的版权,以营利为目的的播放,也会面临被别人举报的风险。
三、不能传播虚假的消息
在短视频平台上播电影,不能去恶意诋毁该作品,传播虚假的消息。安全文明的网络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创造,做一个文明网络人。如果借助播放作品来传播一些虚假的消息,是会受到处罚的,任何人都不应该在网上传播虚假信息。
新闻联播,电视剧,电影,剪辑发到快手合法吗?算不算侵权
新闻联播、电视剧、电影和剪辑发到快手,如果不以盈利为目的,是不属于侵权的。
侵权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侵权行为分类如下:
1、按构成要件分为以下两点:
(1)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2)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2、按侵害对象分为以下两种:
(1)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
(2)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为以下两种:
(1)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
(2)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
4、按行为性质分为以下两种:
(1)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2)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