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迪丽热巴因偷税漏税被罚4亿元的话,那有什么后果?
那么她的帐号会被全网封,代言会被解约,作品会被下架。 麻烦请及时采纳回答,谢谢!如果迪丽热巴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20亿元的话,那么迪丽热巴的账号会被封禁吗?代言会被解约吗?
首先我们要知道偷税漏税20亿是一个怎样的概念,实话说2亿就不得了了,就别说20亿了,账号是肯定会被封禁的,代言应该也会被解约,因为代言人代表的是代言品的形象。迪丽热巴维权案胜诉,对方被判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迪丽热巴和王某的网络侵权事件已经做出了相关裁决,王某因为在网络中对迪丽热巴本人使用了含有侮辱性言辞的话语,对当事人的社会言论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侵害了迪丽热巴本人的名誉权。因此,在法院公开审理判决之后,王某将在报纸上刊登致歉声明,并公开向迪丽热巴赔礼致歉,还需要赔偿迪丽热巴精神损失费和抚恤金八千元和合理费用一百五十五元。迪丽热巴用法律为武器,维护了自己的正义和尊严,也让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了保障。
一、名誉权和言论自由本就是站在对立面的,在网络上发言也要严谨
名誉权与言论自由之间是存在潜在冲突的,名誉权侵权时必须要注意自己的影响,大家一定不能在网络上随性而为去发言。王某的行为就是因为构成了对迪丽热巴的侮辱诽谤,对迪丽热巴的社会评价造成了贬损,侵害了迪丽热巴的名誉权,所以要依法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被告王某如果逾期不履行赔偿职责,法院会选择一家全国发行的报纸刊登这则内容,并且费用全权由王某承担。这个处罚相信对王某而言是非常重大的,因为这意味着他做过的事情在公众场合以及亲人、家属、朋友之间将会人尽皆知。总之,我们应该抵制网络暴力行为,拒绝不文明发言,普及法律知识。如果我们受到了不法侵害,也要像迪丽热巴一样,用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义,不要让别人用恶意的语言来伤害我们自己的心情,也不要随意去对别人使用侮辱性的语言。
二、迪丽热巴获得网友高度认可和支持
在法院审判结果出来之后,大家都认为迪丽热巴的行为非常值得肯定。其实在迪丽热巴之前就有不少明星跟黑粉有过法律诉讼事件,很多明星都饱受网络暴力的侵害。之前有人质疑,为什么人类没有攻击性的器官,但其实人类的一言一行就足够摧毁一个人。就由此事,提醒大家,拒绝网络暴力。
希望大家不要仗着网络这层保护色,在网络中发布恶意评论。
迪丽热巴为什么签了15年?
2012年9月,迪丽热巴参加《微时代》选角面试,签入杨幂工作室2015年7月相关负责人成立嘉行传媒,2015年10月,热巴正式以嘉行传媒旗下艺人出道,签约十五年是漫长的,但是也不是毫无原因的。
利益层面原因
首先是作为一个经纪公司来说,签约一位艺人,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刚开始公司并不清楚这个艺人的能力是不是有限,公司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资金去培养。在未来的培养时间里,能不能给公司带来利益!从这个角度分析,我觉得一般公司都会选择与艺人签长期合约(10年左右时间)!
一个经纪公司在签约一个艺人的时候,肯定也会估量她在未来的发展。如果公司与艺人签约了短期时间,在艺人正在赚钱的时候,然而合约到期了,这种情况公司肯定也不会同意的。
个人层面原因
对于迪丽热巴本人来说,也许签约嘉行这样的一个大公司,并非起一件坏事。况且里面还有一个顶梁柱在,那就是杨幂。迪丽热巴就是签约在杨幂工作室里,如果有著杨幂这样的大明星在,能够带著热巴好好发展。这绝对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所以对于迪丽热巴来说,与嘉行签约15年并不亏!!!
未来发展原因
对于经纪公司和艺人迪丽热巴。两者都是一个互补的情况。嘉行看上了迪丽热巴有潜在的能力,经过公司培养之后,未来几年肯定会给公司带来利益。而迪丽热巴也恰好看上了经纪公司的实力,在签约的艺人杨幂如今都这么大红大紫。想必经过公司的栽培与自己的努力。未来肯定会有所改变!所以两人达成一致签了15年的合约!双方都是有些私心存在。但是这也是好事!
迪丽热巴还不能独当一面
迪丽热巴因为她的美丽和身材让很多人关注她,又因为其独特的气质,吸粉无数,可以说是现在娱乐圈新一代中最有前途的女星之一。随著她的名声越来越响亮,影响力也越来越大,商业活动也越来越多,渐渐的开始有人为她在嘉行而打抱不平,觉得她应该出来自己搞。但是,如果真的和嘉行解约了,她还像现在这样快速的上升嘛?答案是肯定的,不能!
先不说娱乐圈中新人无数,有特点的美女也是数不胜数,她想要靠自己从中脱颖而出,除非她已经达到了杨幂的高度。就算是没有人和她竞争,她没有好的团队的支持,想要发展或者想要做得更好也几乎是不可能的,到头来只会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在娱乐圈这样的一个市场环境下,资源就是一切,有很多曾经默默无闻的新人,被公司大量用资源培养出来,就马上以片酬分配不合理为由翻脸上法庭,丝毫不顾公司为了培养他,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和钱财,给迪丽热巴的资源足以堆出另一个杨幂出来,如果不是和杨幂的嘉行传媒签了这么长的合约,谁也不会把这么好的资源给她吧。
你觉得偷逃税的明星有必要被封杀吗?
15日,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邓伦涉嫌偷逃税款。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之前明星逃税也是屡见不鲜,比如像范冰冰、毛阿敏、刘晓庆都因偷逃税被追缴大额税款。那么,他们的事业如果被官方点名,相当于成了劣迹艺人,事业将遭到全面封杀,以后很难在银幕前出现了,只能转幕后或是退圈。而对于追缴税款后的明星是否应该被封杀,很多人也是各抒己见。
我认为明星如果偷逃税就应该被封杀。下面是我的想法。
一、侵蚀国家税收
税收本意为“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 因此任何偷税漏税行为不仅直接造成国家财政收入来源减少, 而且间接影响公民对教育、卫生、医疗等公共服务的享受。
明星艺人是公众人物,有很强的公共属性,需要以德艺双馨的标准对他们进行约束,对违法失德艺人应当严格限制其重返舞台和各类网络平台。有的人会说我们对明星过于苛刻,但是要知道明星的收入是我们普通人的多少倍,他们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而明星偷税漏税这种非法行为不仅导致税收部门统计信息失真, 而且直接侵蚀国家财政税收收入。
二、造成国民收入分配不公平
缴个税的目的在于什么?就是调节收入分配,意义在于高收入者多缴税,而中低收入者少缴税甚至不缴税。普通人拿五六千的工资,都依法纳税,明星拿天价的片酬却在偷税漏税,这是严重的税负不公平。
三、公众人物更应起到带头作用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伴随影视市场的不断壮大,以及“偶像经济”的蓬勃发展,演职人员的收入渠道多种多样。作为社会上的高收入者,也作为在舆论场上产生重要影响力的公众人物,演职人员理应率先垂范,依法纳税,加强自我约束,诚实守信,积极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否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偷税漏税注定会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并且,一旦明星被戴上“偷税漏税”的帽子,形象受损,后续发展也必然受挫。
所以,对于明星偷逃税款,我们不应该有纵容之心,犯错了就应该受到惩罚。试想他们拿着天价收入时,是否想到了自己会被追缴税款,自己的名声会一败涂地。在偷税漏税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这些后果。那么,我是坚决支持偷逃税款的明星被封杀的。即使,以后会再次出现荧屏中,对于这个明星的印象也会存在一些负面的痕迹。
法律面前没有明星,更没有侥幸。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无论何人,必须守住底线,保持对法律的敬畏。明星艺人作为公众人物,更应带头自觉诚信纳税,否则总有丢掉“光环”的一天!